保卫处
主要职能: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负责提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措施;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和防窃密等治安防范保障,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种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审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维护和管理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会同各部门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宣传消防知识,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协助消防部门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负责大型集会、重要外宾来访以及教学期间、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和敏感期期间安全保卫;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发现和掌握非法组织活动情况、各种闹事苗头及违法犯罪线索,适时予以打击处理;负责对反动信件、标语、反动宣传品处理;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及安保队伍、门卫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负责校园治安巡逻,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主动与公安、司法部门接洽,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负责师生集体户口和学院暂住人口管理;会同党委宣传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会同学生工作处、团委做好禁毒、学生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