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学院2017届高职毕业生共2854人,其中车辆工程系13个班共468人(其中东风班86人已进入岗前实习阶段);食品科学系10个班共395人(其中5个班共196人正在参加顶岗实习,将于11月份返校上课);兽医系13个班共553人(其中4个班共176人正在参加顶岗实习,下学期返校正常上课);畜牧系11个班共454人(其中6个班共241人正在校外进行工学交替教学,下学期返校正常上课;5个班213人已完成工学交替教学,在校上课);机械工程系13个班共452人(其中6个班212人正在进行工学交替教学,7个班240人正在校内上课,将于2018年1月参加岗前实习);电子信息科学系13个班共502人(其中8个班共315人正在进行工学交替教学,下学期返校正常上课,5个班213人已完成工学交替教学,在校上课),将于11月上旬完成校内学习任务参加岗前实习(就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清考时间:全学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于10月18日(第八周)起由教务处安排清考。
2.考试时间:2016年11月7日。
3.技能鉴定:2016年11月7日前结束。
4.英语AB级考试: 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5.岗前实习: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6.办理离校手续:2016年11月7日后,由各相关部门及各班级统一办理;具体前往实习(就业)单位的时间由招生就业处协同各系另行通知。
7.毕业(论文)设计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寄回时间:2017年4月30日以前。凡与实习(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协议书寄回所在系后,可继续在实习(就业)单位上班,于6月20日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各系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汇总后报送招生就业处。
8.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返校时间:2017年5月4日。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于5月4日返校,届时招生就业处将不定期组织小型招聘会,推荐学生就业,签订协议书;各系(部)为学生安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专题讲座,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毕业生论文答辩由各系负责。
9.毕业生补考及优秀毕业论文交流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凡有课程不及格者届时返校参加补考;优秀毕业论文交流人数由各系确定。
10.办理毕业手续:2017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各系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毕业典礼结束后,发放毕业证、技能鉴定证、就业报到证及办理户口迁转等(届时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二、实习(就业)安排
1.各系要认真做好岗前实习动员及安排工作,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在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学院《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任务,凡未签订(确定)就业单位的学生,由各系统一安排岗前实习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各系到各实习点跟踪了解实习情况,凡未按《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者,经查证核实,重新安排顶岗实习,推迟毕业。
2.为了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提高就业质量,保证充分就业,使毕业生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能更好地选用我院优秀毕业生,学院决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举行2017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周活动,此期间,举行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3.招生就业处、各系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以便在招聘周期间供毕业生选择。
4.招生就业处要做好用人单位的审查、审核及协议签订等工作。
5.各系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应聘、协议签订、统计等工作。
三、学费清缴
凡参加岗前实习的学生一律要交清全学程学费。从即日起,由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学费的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未交清学费的学生于2016年10月31日前交清。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岗前实习及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教育
1.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学院可持续发展。各系和招生就业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创业教育及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其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避免有业不就的现象发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毕业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扎根基层的典型事迹,增强大学生的基层意识、创业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引导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2.要充分发挥各系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作用,开展“就业指导面对面”活动。每位班主任本学期至少召开1次就业主题班会。并跟每位毕业生进行1次面对面的交流,以“求职择业”作为约谈主要内容并做好书面记录,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要利用各种渠道多方面联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招生就业处及各系就业领导小组成员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介绍学院、介绍专业,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要充分调动辅导员、任课教师、往届毕业就业学生及本届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服务,积极带头推动本系、本班学生的就业工作。
4.为拓宽就业渠道,各系要积极组织毕业生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争取各系报名人数达到毕业生人数的15%。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实习(就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学生岗前实习(就业)动员和安排。各系要在学生岗前实习前召开实习安排及毕业教育大会,宣读学院《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让学生明确“以实习的方式就业,以就业的方式实习”的原则,了解实习的程序、任务、要求等相应事宜,要求每位学生与学院签订实习(就业)协议,也要负责学院与实习(就业)单位签订协议,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实习(就业)单位。
2.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各系要及早确定毕业生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并拟定题目或方向,根据《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指导论文写作,届时由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评定及装订工作。
3.岗前实习工作安排要遵照《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进行。各系要切实加强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工作,安排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以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到实习学生姓名、班级、专业、实习单位、联系方式等“五明确”,督促学生按时上交《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和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学生到岗后,各系将各实习单位学生信息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习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4.各系要积极推荐毕业生(实习)就业,负责给每位同学发放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每人只能签订一份协议)。
5.做好学生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班主任要负责做好学生前2年的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考核(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颁发)、学生体检及毕业登记等工作,要帮助指导学生制作一份自荐书(求职信、个人简历、毕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担任职务证明等求职材料),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并做好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保证学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
6.学生离校前,各系应通过师生座谈会、联欢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深师生感情,热情欢送毕业生进入实习(就业)单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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