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各系(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甘高宣教函〔2016〕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建设和宿舍管理,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学院决定开展文明宿舍评比和示范性公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活动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建示范性公寓,引导学生爱护生活环境,培育文明安全、健康向上、团结互助、和谐包容的学习生活氛围,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把学生宿舍和公寓建设成为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的窗口,为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活动主题
讲文明·爱卫生·促和谐
三、活动内容
1.围绕安全规范可靠、卫生环境整洁、文化氛围浓郁、设施服务到位等4个方面进行集中创建,健全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服务、创建激励、监督考核4个体系。
2.根据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及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开展和实施好“文明宿舍”和“示范性公寓”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学院成立文明宿舍和示范性公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评比考核工作。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延贵
副组长:段天青
成 员:王学明 李克光 张鹏程 孙福成 席爱学
吴应昌 田宗祥 刘海贤 韩玉柱
(二)活动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主 任: 王哲毓
成 员: 各系辅导员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广泛宣传(2016年5月)
1.充分认识学生公寓建设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宣传,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3.各系成立创建活动工作组,按照活动要求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开展宣传动员,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4.学工部、团委、总务处和保卫处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建,全面实施(2016年6月~7月)
1.各系、各班级,学工部、团委、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自建工作,专项整治学生宿舍脏乱差、违纪、设施设备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得力等现象。重点是各系、各班级要开展宿舍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整治(床上用品的清洗和整理),学生内务整理,宿舍美化和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等。
2.各系实行系书记亲自抓,辅导员、班主任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各系在创建活动中要做好相关活动资料、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和整理。
3.总务处负责对公寓楼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完善。
4.保卫处负责对公寓楼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配备。
5.学工部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和各公寓的值班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示范性公寓建设工作。
6.团委负责公寓社团建设和公寓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学院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7月初)。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总结表彰(2016年8月~9月)
1.各相关部门、各系在集中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
相关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系自查自建工作开展检查评比。结合日常卫生检查,辅导员、班主任谈心谈话情况、安全稳定情况、系楼管会工作开展和周末巡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系、班级、宿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9月底)。
第四阶段:整理资料,推荐申报(10月)
根据验收评比情况,对宿舍管理、卫生清洁、安全保障、文化建设、生活服务等方面建设管理比较好、学生认可度高、文明宿舍创建率高、师生反响好的公寓和学生宿舍,推荐参加全省文明宿舍和示范性公寓评选。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文明宿舍”和“示范性公寓”创建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有措施、有实效,将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到各班级各宿舍。
2.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系要制订详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措施步骤和标准细则,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3.注重宣传,形成合力。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主题班会、QQ群和微信平台等媒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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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