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学院各总支(支部)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广大党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扎实苦干、默默奉献,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继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运行规范;能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学院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学院各项工作中,认识明确,组织得力,勇于创新,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在全院范围内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团队意识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基本要求。
(二)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甘于奉献, 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党性强,作风正,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形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二、方法步骤
(一)各总支(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学习《党章》及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绩效,对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提名推荐;党员个人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党员的平时表现,经民主评议,推选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总支(支部)党员人数的15%推荐;学生党员(正式党员)由学生一、二党支部各评选推荐一名;离退休党支部,每个支部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院总支、支部中推荐2个。
(三)推荐名单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于2011年6月18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四)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表彰人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七一”前召开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对评选确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三、组织领导
(一)表彰奖励对于总结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总支(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扎实做好典型筛选、推荐工作。
(二)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切实推荐出教职工中的优秀代表,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效应。
(三)要树立学先进、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气,通过典型的引领示范,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