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全院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学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学院改革发展重要的一年,望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围绕学院工作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为学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保证提案质量,现将有关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在学院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对学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要求
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按照《第二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统一格式上报(可在校园网站下载)。
2.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打印姓名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1年4月19日开始提交,各位代表可将征集到的提案于2011年4月 21日前,送交学院二届一次教代会秘书组贺得飞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