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2013届畜牧系、兽医系高职毕业生 1075人,其中畜牧系485人,兽医系590人,将于7月底完成校内学习任务参加岗前实习(就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假期上课:2012年7月6日—26日。
2.考 试:2012年7月27日。
3.技能鉴定:2012年7月31日前结束。
4.英语AB级及四级考试: 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5.岗前实习: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20日。
6.办理离校手续:2012年7月30日—31日,由各相关部门及各班统一办理;具体前往实习(就业)单位的时间由畜牧、兽医系协同招生就业处另时通知。
7.毕业论文答辩:2012年7月31日前。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寄回时间:2013年5月15日以前。
9.办理毕业手续: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毕业生届时返校领取毕业证、技能鉴定证、择业通知书及户口迁转等(届时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10.毕业生补考:2013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凡有课程不及格者届时返校参加补考。
二、学费清缴
凡参加岗前实习的学生一律要交清全学程学费。从即日起,由各班主任通知本班学生缴纳2012—2013学年度的学费(不收住宿费),并对本班学生往年的学费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未交清学费的学生于2012年7月6日前交清。
三、实习(就业)安排
1.畜牧、兽医系要认真做好岗前实习及动员安排工作,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在用人单位(企业)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学院《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任务,凡未签订(确定)就业单位的学生,由系上统一安排岗前实习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教务处会同各系对各实习点,就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抽查,凡未按《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者,经查证核实,重新安排顶岗实习,推迟毕业。
2.为了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提高就业质量,保证充分就业,使毕业生很好地了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能更好地选用我院优秀毕业生,学院决定于2012年6月25~30日举行201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周活动,此期间,举行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3.招生就业处及畜牧、兽医系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以便在招聘周期间供毕业生选择。
4.招生就业处要做好用人单位的审查、审核及协议签订等工作。
5.畜牧、兽医系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应聘、协议签订、统计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岗前实习及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教育
1.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学院可持续发展。招就处和要畜牧、兽医系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创业教育及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毕业生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避免有业不就的现象发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毕业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扎根基层的典型事迹,增强大学生的基层意识、创业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引导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2.要充分发挥系(部)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作用,开展“就业指导面对面”活动。每位班主任要组织召开就业主题班会,并跟每位毕业生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以“求职择业”作为约谈主要内容并做好书面记录,解决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要利用各种渠道多方面联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招生就业处及各系就业领导小组成员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介绍学院、介绍专业,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要充分调动辅导员、任课教师、往届毕业就业学生及本届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服务,积极带头推动本系、本班学生的就业工作。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实习(就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学生岗前实习(就业)动员和安排。畜牧、兽医系要在学生岗前实习前召开实习安排及毕业教育大会,宣读学院《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让学生明确“以实习的方式就业,以就业的方式实习”的原则,了解实习的程序、任务、要求等相应事宜,要求每位学生与学院签订实习(就业)协议,也要负责学院与实习(就业)单位签订协议,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实习(就业)单位。
2.岗前实习工作安排要遵照《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进行。各系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以各种形式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学生按时上交《学生实习月报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并在办理毕业证前呈交实习周记和《学生实习鉴定表》,各系负责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
3.畜牧、兽医系要积极推荐毕业生(实习)就业,负责给每位同学发放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每人只能签订一份协议)。
4.做好学生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学工部、团委及各班主任要负责做好学生前两年的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考核(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颁发)、学生体检及毕业登记等工作,要帮助指导学生制作一份自荐书(求职信、个人简历、毕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担任职务证明等求职材料),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并做好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保证学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
5.学生离校前,畜牧、兽医系应通过师生座谈会、联欢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深师生感情,热情欢送毕业生进入实习(就业)单位。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