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部署,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为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不同调查对象问卷内容各有所侧重。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徽信公众号界面,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合”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答卷后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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